助力短视频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短视频版权治理刻不容缓

2021-10-18 09:20:14

工作累了,打开“抖音”乐一乐;出去玩了,拍个视短频上传到“快手”;看到有趣的视频,随手分享到微信圈……手机时代,人人都是短视频的创造者和传播者。然而,与一本书、一首歌相比,短视频版权的保护意识普遍较差。

目前短视频发展情况如何?怎样保护短视频版权?昨天下午,“短视频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召开,各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话如何助力短视频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腾讯权益保护监测总监刘政操一上场就亮出一组数据:2020年中国网络短视频用户规模达8.73亿,同比增长12.9%。短视频用户月度人均使用时长达42.6小时,相比2018年将翻番,日均使用时长则集中在30分钟至2小时。

短视频的飞速发展,也带来新的问题。“原创或版权作品被随意搬运、剪辑、切条、转载的现象屡见不鲜,所以,短视频版权治理刻不容缓。”刘政操说。

不过,刘政操指出,面对侵权数量巨大的短视频,维权并非一件易事,因为涉及短视频台管理缺位、滥用避风港原则、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比如,短视频台千人千面的个化推荐机制和地域屏蔽机制,会增加监控成本和难度;对原作品进行剪辑和修改导致监控识别难度增大;部分短视频台用户侵权集中、大量侵权、持续侵权,台仅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没有其他惩戒机制,助长短视频侵权之风等。

“建议短视频台建立完善用户管理机制,比如实名制、阶梯处罚、黑名单,并建立24小时通知-删除合理期限机制。”刘政操说,也可以通过技术措施保护版权作品,比如在原视频帧嵌入水印码——版权授权识别码,“这个识别码是隐藏的,不影响视频观看,只有特定的解码器才能还原出水印码。”

除了画面外,短视频里的音乐也存在版权问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总干事刘说,短视频中的音乐作品使用方式一般分为浅层次音乐作品和深层次音乐作品,其中用于烘托视频气氛的浅层次音乐作品占据了“半壁江山”。

在刘看来,网络经营业态下的短视频中使用音乐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在短视频中使用音乐作品应当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

此外,杭州互联网法院审判二庭副庭长叶胜男也现场分享了短视频著作权诉讼案件审理难点和案例。

会场里,各路专家、学者思维碰撞,为短视频发展建言献策,另一边的展馆里也是热闹非凡。比如,B馆一层杭州馆的萧山机器人小镇展台,一个名叫“绝影”的四足机器狗正表演它的绝活,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市民驻足欣赏。小镇工作人员说,绝影可以搭载多种设备,实现安防巡检、物流运输。

整个杭州馆,由数字科技、世遗文化、特色工艺、创意设计、宋韵国风五大板块组成,好看好玩的还有很多,西泠印社、王星记、华数、数字音乐基地等都带来了优秀的版权作品。今天下午本届版博会即将闭幕,感兴趣的市民抓紧前往观展哦。

(记者 范昱)

标签: 版权治理 短视频 飞速发展 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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